【違防疫令】涉染疫後乘港鐵及光顧食肆 水果店職員否認12罪開審
發布時間: 2023/01/30 17:27
41歲水果店職員涉在2022年2月確診新冠病毒後,乘地鐵及到多間食肆用餐等,涉案職員否認12項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」罪,案件今(30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。拘捕警員指被告在Facebook發布快測陽性的照片,揚言「去多啲藍店」,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,被告擬自辯。
被告雷寶林(41歲、水果店職員),被控於2022年2月24日至2月28日,在西九龍中心2樓吉野家、汝州街257號地下炯記手撕雞、旺角西洋菜南街51號友誠商業中心地庫美心MX、深水埗欽州街黃金中心地庫惠康超級市場、西九龍中心4樓百佳超級市場、深水埗欽洲街56號地下海港冰廳及6列列車中,藉身處在該地方及在其內作出的行為,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。被告沒有律師代表,今自行應訊。
拘捕警員李俊鴻供稱,被告於2月24日在Facebook群組「香港黃色經濟圈」發布到吉野家吃飯的相片,並留言「超過2年冇去過吉野家,今日喉嚨痛,口淡淡想食啲湯米,明嘅就明,林鄭你要攬炒,我去多啲藍店」。李又指,被告曾在Facebook發布快測陽性的照片。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是Facebook帳戶持有人,被告在稱快測棒照片只在其個人帳戶發布。
承認事實指,被告在2月21日、24日及3月4日四度往政府門診或檢測站提交樣本,當局在3月4日發出陽性檢測結果,其餘3個樣本則是陰性。
審訊明(31日)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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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